推进5G应用的23个政府责任单位全梳理!
一、工业和信息化厅/局
1、推进5G频率和基站管理。落实700MHz频率规划调整安排,推动现有无线电台(站)清频退网,持续释放5G优质频谱资源。
2、优化5G网络建设环境。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,协调解决5G基站的选址和建设进场等问题。
3、夯实5G产业基础,打造5G产业集群,大力发展5G智能终端,推进5G项目产业化,培育壮大5G企业,推进5G产业供需对接。
4、培育5G+智能制造应用。引导企业在技术改造过程中引入5G技术。
5、加强5G无线电安全保障。建立5G频率日常监测工作机制,积极协助排查5G频率干扰。
二、经济和信息化厅
三、交通运输厅/局
四、住房城乡建设厅/局
五、教育厅/局
六、农业农村厅/局
七、生态环境厅/局
八、文旅厅/局、商务局、体育局
1、推动消费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,结合消费升级趋势,积极发展超高清视频、可穿戴设备、虚拟现实等新型产品,推广5G+VR/AR、赛事直播、游戏娱乐、虚拟购物等应用。
2、加大网络音乐、网络动漫、网络表演、数字艺术展示等数字内容供给,提供一批影片、赛事、娱乐等超高清视频节目,驱动信息新消费。
3、培育5G+智慧旅游应用。以丰富游客体验感为切入点,深入推进5G在旅游行业的创新应用,逐步将5G+AR/VR场景打造成为旅游景区、主题公园、博物馆、购物中心的标配场景。
九、公安厅/局
培育5G+智慧警务应用。推动5G与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超高清视频等技术融合创新。
十、自然资源厅/局、建设厅
1、落实5G基站用地保障。各地要将需独立占地的5G基站、机房及配套设施用地需求统一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,合理安排用地。
2、开放共享杆塔和管道资源。推动公共场所的新建杆塔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统一建设,对存量杆塔分批进行改造。
十一、应急厅/局
开展“5G+安全生产”应用。采用5G和物联网技术,对重点烟花爆竹、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、运输中的设施、器材及装备等进行智能化感知、定位、监控和管理,为应急管理、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撑,探索5G在监测预警、辅助决策、应急指挥、信息发布、事后评估等全过程中的应用。
十二、科技厅/局
十三、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
切实降低5G网络运营成本。积极为5G基站等用电提供便利条件,鼓励5G转供电站进行直供电改造,加大对转供电超额收费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十四、通信管理局
1、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。实施5G网络覆盖质量提升工程,适度超前部署5G网络。
2、推进5G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实施。在各地出台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基础上,持续推进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。
3、加强5G基站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,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迁移动通信基站及配套设施。
4、加快推进5G网络安全技术的研发与应用,推进5G安全监测平台建设,积极开展5G网络安全培训。鼓励开展5G安全产品及软件研发和应用,提升5G安全防护水平。
十五、政务服务局(大数据局)
开展5G专网建设,积极推动5G网络切片等技术在电子政务网试点。培育5G+智慧政务应用。结合超高清视频、VR/AR等技术,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与用户体验。
十六、投资促进局
十七、机关事务管理局
十八、金融局
推行基于5G网络的移动电子支付。
十九、水利局
二十、城管局
城管执法部门中,5G应用场景投入实际试运用,以更短的延时、更快的网速、更高清的视频,5G无人机,5G无人巡逻机器人等应用。
二十一、环保局
5G技术在环境移动执法、环境应急、环保物联网建设等领域的应用。
二十二、卫生健康委
开展“5G+医疗健康”应用。鼓励创新5G应用场景,通过建设试点项目,推动运用5G技术改造提升卫生健康网络基础设施,开展智慧医疗健康设备和应用创新,培育可复制、可推广的5G智慧医疗健康新产品、新业态、新模式。
二十三、人才办
强化人才支撑。将5G核心人才列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培养目录,落实相应人才待遇。鼓励职业院校开设5G技术课程,积极开展相关技术培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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